导读
辽宁省自6月1日起已经全面实行两票制,所以6月5日辽宁省关于启动新一轮辽宁省医疗机构医用耗材配送企业报名工作,一场腥风血雨又将拉开序幕。
只有通过资质审核入库的医用耗材配送企业才能获得在辽宁省医疗机构进行配送的资格,才可参与辽宁省现阶段开展的所有类别的医用耗材配送活动。
入库条件
(一) 具有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的医用耗材配送保障能力。
(二) 报名开始前2年内:
1.企业无不良记录;
2.无被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库记录在案的、被列入国家或省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
3.无被国家和省级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列入医药购销诚信不良记录;
4.无被价格主管部门查处的价格违法记录。
(三) 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哎哟很简单哦,据了解,辽宁省4月份配送商有1553位参加报名,最终1351位成功拿到资格!达标率高达87%。
看到这里,是不是应该庆幸,辽宁省的入库资格好像并没有太难。但是,不要以为获得了配送资格就万事无忧了,说好的有去无回可不是开开玩笑。
相比之前泰州市卫计委发布的配送商遴选资格(近3年无重大违法经营行为记录;在泰州市设有300㎡以上的医械储备阴凉库;在泰州市设有公司,且年销售普通耗材金额在5000万元以上。)导致90%的配送商直接被淘汰,辽宁市就宽松很多了。
但是没想到辽宁省对配送商设置的坎在这里,配送商考核也直接让90%的配送商间接淘汰,毕竟4次不满意评价,不要太容易获得,你们觉得呢?
耗材配商考核标准
1.中标结果或挂网结果开始执行的第3个月开始考核,当季综合配送率低于85%、单项指标排名在后20位、医疗机构对配送伴随服务不满意2次及以上的,市级卫生计生行政管理部门对生产(配送)企业约谈并限期改正。
2.中标品种连续两个季度综合配送率和单项指标排名在后20位的,由省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生产(配送)企业予以警告。
3.全年综合配送率综合配送率低于80%、单项指标排名在后20位的、医疗机构对配送伴随服务不满意4次及以上的,取消该企业在辽宁省的配送资格。
4.一个配送周期内无任何配送记录的不得参加下一轮配送企业报名活动。
5.药品和医用耗材的综合配送率将作为下一轮药品和医用耗材采购的重要评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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